合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標準(合肥住宅維修資金不足時如何處理維修資金增值收益歸屬問題)
合肥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標準規定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繳納、使用和管理。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時,相關部門將采取措施解決資金短缺問題。具體處理流程包括: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向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;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核實情況后,決定是否動用維修資金;如果需要動用,則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審批;對于增值收益部分,應優先用于支付業主的物業費和公共設施維修費用。
合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標準
一、不同類型住宅的交存標準
- 高層(含帶電梯的多層)住宅: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為90元/平方米。
- 多層(含別墅)住宅: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為50元/平方米。
- 在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,單獨確權的車庫(位)、儲藏室: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繳存。
- 多層房屋產權人: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繳存維修資金。
- 高層房屋產權人: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0元繳存維修資金。
二、執行時間相關規定
執行時間以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間為準。
合肥住宅維修資金使用流程
維修資金不足時如何處理
合肥物業費與維修資金關系
維修資金增值收益歸屬問題
發表評論
還沒有評論,來說兩句吧...